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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创建自评报告的公示

2022-04-29 15: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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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甘教语〔2021〕2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省级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教语〔2022〕3 号)文件要求,截至2022429日,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创建自评报告已完成。

现将自评报告的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429日至5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1-2976778   0931-2976348       

特此公示。

 

                   兰州理工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